護國中學“開學第一課”
2019年2月27日上午,納溪法院“蓮韻?法護航”首次啟航!她就像一艘法治巨輪,引領納溪法院法治宣講團來到了護國中學,為2300余名莘莘學子帶來了近2小時主題為“關愛明天普法先行”的精彩法治宣講。在“蓮韻?法護航”首航儀式上,護國中學校長強調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意義,對納溪法院法治宣講團再次走進護國中學表示衷心的感謝!
首先是法治宣講團成員袁露倢帶來《遵紀守法守望夢想》的宣講。“同學們,對于你們來說,肯定覺得犯罪、坐牢、監獄離自己特別遙遠,但有時就是一念之差,臨時起意,而導致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袁露倢通過講授貼近生活的三則案例讓同學們了解了什么是盜竊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以及犯罪的嚴重后果,告誡同學們不僅要學好法律知識,樹立法律意識,更要學會向犯罪行為SayNO,不要因為一時的朋友義氣或者覺得面子上抹不開就去做違法犯罪的事情,千萬不要讓同學們本應擁有的金色時光被染成了黑色。
法治宣講團成員王成成帶來的宣講《未成年人保護——預防校園暴力》。校園欺凌暴力事件常有發生,這種暴力傾向已經嚴重影響了同學們的生活和學習,身心健康也受到嚴重威脅。
“廣東汕尾,一名初中女生被十名女生扒衣毆打,并拍裸照;重慶女生太邋遢被5名同學圍毆打成十級傷殘;河北石家莊,欒城區第五中學四名女生圍毆一名女生;安徽懷遠火星小學副班長逼同學喝尿事件。”真實的案例讓人觸目驚心,這些施暴者也被繩之以法。王成成詳細講解了《刑法》規定的刑事責任年齡,告誡同學們,達到法律規定的年齡,觸犯法律,就會負相應的法律責任。輕則進行經濟賠償或者行政拘留,重則構成犯罪,面臨牢獄之災。最后王成成告訴同學們預防校園暴力的四種方法:一是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要沖動傷人;二是如果受到侵害,要及時報告老師、家長,必要時報警;三是人身安全最重要,切記要以保障自己安全為前提;四是同學們上下學盡可能結伴而行,穿戴不要太過招搖。
法治宣講團成員劉暢為同學們帶來互動環節《趣味問答YseorNo》,她分別邀請了10名女生、10名男生參與互動答題。本環節有Yes和No兩塊牌子,20名同學站在牌子中間,根據提問想好答案,站到認為正確的一方。
“16歲的小王和小張一塊放學回家,小張說:‘一會兒我搶一個孩子的錢,你和我一塊去,不用你搶。’小王想:‘去了我不動手,就不會犯罪’YseorNo?”劉暢問完問題后,同學們立刻站隊做出了選擇。
劉暢也隨即給出了答案:“同學們站隊非常正確,答案是NO”,隨即,她也對題目做出了解釋:“雖然小王沒有實施具體搶劫行為,但是他明知小張要實施搶劫犯罪,并一同前往,構成搶劫罪的共犯,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隨后,劉暢相繼問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侵權責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與青少年相關的5道題目,劉暢給答題正確的7名學生獎勵了小禮物。
法治宣講團成員唐小會以《反對家庭暴力從你我他做起》為題開展了詳細的宣講。自2016年3月1日起我國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暴法》,明確規定了家庭成員之間可以適用反家暴法,還有除家庭成員之間共同生活的人實施的暴力行為也適用本法。唐小會宣講內容豐富詳實,包括了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預防家庭暴力?遭遇或看到家庭暴力該怎么辦?
“當我們或者是說身邊的親戚遭受家暴的時候,我們的救濟方式是: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有限期為六個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延長或者是撤銷。如果法院下了人身保護令的裁定后,被申請人即施暴者繼續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唐小會在宣講中告訴同學們,作為新時代的年輕人,更要樹立法律意識,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大家一定要學會用合法途徑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法治宣講團成員蔡利霞以《防范暴力侵害保護自身安全》為題開展宣講。她首先以“無價的生命健康權”與同學們探討,引出了生命的意義,生命的可貴,我們應該珍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健康。她列舉了兩則在某中學發生的學生因惡作劇導致故意傷害的真實案例,告訴同學們在成長的道路上如何防范暴力侵害,更好的保護自身安全。蔡利霞以大自然中的“毛毛蟲”舉例:
“每當“毛毛蟲”遇到危險時,就將身體蜷縮成一團,等到安全了,才快速爬行到安全地帶。這是自然界中動物的自然應急反應。如果同學們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遇到了危險,就要學習“毛毛蟲”能屈能伸,一定要先想辦法保護好自己,再及時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和懲罰壞人。不能忍氣吞聲、逆來順受,但也不能以暴制暴”。
最后,蔡利霞告誡同學們“害人之心不可有”,要養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孩子;“防人之心不可無”,讓同學們知道要有安全意識,提高警惕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